
亚太警务报道 泰国北榄府讯 记者 徐子沫
2026 年 5 月 8 日,泰国北榄府(沙没巴干府)警方成功抓获一名 34 岁泰国男子,该男子涉嫌诱骗一名 15 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、秘密拍摄私密视频,并在分手后以公开视频相威胁,涉嫌多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罪名,目前已被依法拘留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。
网游结识逐步控制,诱骗发生关系并偷拍
警方调查显示,涉案男子与受害者于 2025 年通过热门网游《Free Fire》相识,随后通过 Facebook 持续联络。男子利用少女未成年、心智不成熟的特点,逐步获取信任,多次约少女外出,带至度假村、其工作场所等私密地点,诱骗少女与其发生性关系,并在未获得少女同意的情况下,秘密拍摄两人私密视频,全程刻意隐瞒拍摄行为,少女对此毫不知情。
分手遭威胁公开视频,少女恐惧求助家人报警
交往一段时间后,少女察觉男子行为异常,意识到自身安全面临严重风险,明确提出分手并拒绝继续见面。此举引发男子不满,开始不断向少女发送威胁信息,扬言将两人私密视频发布至社交媒体及网络平台,逼迫少女继续与其见面、维持不正当关系。少女因极度恐惧,被迫将实情告知家人,家属获悉后立即向北榄府警方报案,请求警方介入保护少女权益并严惩嫌疑人。
警方持令抓捕,嫌疑人认罪辩称未发布视频
北榄府警方接到报案后,迅速核查案情、固定相关证据,并依法向法院申请逮捕令。5 月 8 日,警方持法院签发的逮捕令,顺利将 34 岁涉案男子抓获归案。审讯过程中,嫌疑人对诱骗少女发生关系、秘密拍摄私密视频、分手后威胁公开视频等核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但辩称其仅口头威胁,尚未实际将视频发布至网络。警方现场核查其电子设备,已查获相关私密视频文件,作为核心证据留存。
涉多项严重罪名,面临泰国法律严厉惩处
结合案情及泰国法律规定,该嫌疑人涉嫌多项重罪:
-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
:受害者年仅 15 岁,依据泰国《刑法》第 277 条,与 15 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,无论是否 “同意”,均构成犯罪,最高可处 10 年监禁并罚款 20 万泰铢; - 制作未成年色情内容
:秘密拍摄未成年少女私密视频,涉嫌非法持有、制作儿童色情制品,最高可处 5 年监禁或 10 万泰铢罚款; - 威胁恐吓罪
:以公开私密视频相威胁,逼迫少女就范,涉嫌威胁恐吓,且因侵害未成年人,依法可从重处罚。
目前,该嫌疑人已被北榄府警方依法拘留,相关案卷及证据已移交检察机关,将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。警方同时提醒,未成年人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,家长应加强监管与安全教育,如遭遇类似侵害,务必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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