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栏目记者 张大鹏 综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通报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及相关司法资料整理】3月20日,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就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释永信(原名刘应成)涉嫌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行贿案,依法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标志着该案正式进入司法审判阶段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严格遵循法定程序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释永信(原名刘应成)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,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充分听取了辩护人提出的相关意见,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、公正规范,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据悉,释永信案的查办历经严谨的调查、批捕、审查起诉等环节,流程规范、证据扎实。该案源于2025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公安、审计部门开展的宗教场所财务专项整治,核查中发现少林寺项目资金异常流向、资产管控混乱等问题,同期关键证据的提交,直指释永信涉嫌经济犯罪,相关调查工作随即启动。
2025年7月27日,少林寺管理处发布通报,证实释永信涉嫌挪用侵占寺院资产、项目资金,严重违反佛教戒律;次日,中国佛教协会注销其戒牒,取消其僧人身份,少林寺完成管理权更迭。2025年11月16日,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、挪用资金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项罪名,对释永信批准逮捕;2026年3月20日,检察机关追加行贿罪,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,实现对全犯罪链条的全覆盖。
此次公诉涉及的四项罪名,均为《刑法》规制的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,精准对应释永信的涉嫌行为:职务侵占罪指向其利用住持职务便利,将少林寺文旅收入、香火捐赠、项目资金等非法占为己有;挪用资金罪涉及未经寺院决策程序,擅自将寺院资金挪作个人使用、借贷他人或投入非公益用途;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源于其在少林品牌授权、项目招标等环节,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行贿罪则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相关人员给予财物,疏通相关环节。
值得注意的是,该案采取异地侦查、异地公诉、异地审判模式,由河南省公安厅指定新乡市公安机关异地侦办,新乡市检察机关负责公诉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,目的是排除地方关联影响,保障司法公正,符合重大复杂案件的管辖规定。
释永信案作为宗教场所法治化监管的标志性案件,明确了宗教人士不享有法外特权,戒律约束与法律制裁并行,对于规范宗教场所运营、强化宗教教职人员履职监督、维护宗教界清朗生态具有重要警示意义。该案的依法查办,也彰显了我国司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。
目前,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,后续将择期公开开庭审理,依法查清案件事实、核实涉案证据,作出公正判决。《亚太警务报道》将持续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展,跟踪判决结果及相关后续动态,及时发布最新消息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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